購物卡的廣泛使用,在一定程度上有促進居民消費的作用,但也存在一定的副作用。
發放與使用購物卡(服務機構發放的鼓勵消費者多次消費的優惠服務卡,如洗衣、美容美發、健身卡等不在本文討論范圍內)誰是受益者?發卡的商家、大量購卡單位的經辦人、是受益者。而持卡購物的消費者從中得到了什么?得到的是高于市場價格許多、品質較差的商品和不滿意的服務與不愉快的心情。
那么商家為什么敢于以商品質量嚴重縮水和暴利對待持卡消費者?道理很簡單,首先商家知道購卡者買卡多為送禮而非自己消費,而持卡消費者因為卡是人送的,購物時對商品數量、質量與價格不會太計較,于是專供持卡消費的禮品包裝內各種商品可以既不標明產地、重量也不規定產品的質量標準。消費者即使感覺所購商品與自己購物卡的面值相差甚遠,也無任何依據進行投訴,特別是購買的是水果、蔬菜、海鮮這些難以標準化的商品,商家更是有機會以自己的暴利坑害消費者;其次當商家把購物卡(指定銷售商家甚至指定了所購商品的購物卡)銷售出去即實現了銷售額,后面如何交貨、交什么樣的貨就完全由商家說了算,持卡消費者已經沒有討價還價的余地了。在我國目前商家過分逐利的商業環境下,所交貨物質次價高以及服務縮水也就成為必然。
上面原因導致普通大眾一般不愿意使用購物卡,從而把他們轉讓出去換取現金,從而就有購物卡回收的了,但購物卡回收,還是要找正規購物卡回收的,這樣對你們資金等方面有保證,你們也踏實。